产品详情
贵阳行车吊必须做到“十不吊”
1、超过额定负荷不吊;
2、工作场地昏暗,无法看清场地,初吊物或指挥不明不吊;
3、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,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;
4、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;
5、歪拉斜挂不吊;
6、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;7、氧气瓶、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;
8、带棱角、快口未垫好的不吊;
9、重量不明不吊,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;
10、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;
相关新闻
- 门式起重机试运转时的注意事项2025-01-14
- 起重机减速机常见的失效形式 2024-12-26
- 起重机突然故障时的故障处理2024-12-11
- 哪些因素会影响起重机的起重吊量?2024-11-25